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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将更新


最新消息!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将更新


药企信用评价,将变得更严格了。

据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将于最近更新。

此前 2020 年 9 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旨在解决「医药领域给予回扣、垄断控销等行为造成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医保基金大量流失」等问题。

国家医保局官网截图

根据《指导意见》,国家医保局建立了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列入目录清单的失信事项主要包括在医药购销中给予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涉税违法、实施垄断行为、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集中采购秩序、恶意违反合同约定等有悖诚实信用的行为。

同时,省级集中采购机构还要开展医药企业信用评级,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情节、时效、影响等因素,将医药企业在本地招标采购市场的失信情况评定为一般、中等、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等级,每季度动态更新,并予以处置。

制度发布仅一年,就迅速取得了进展。

2021 年 10 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截至当年 9 月中旬,就有 5 家企业被定为「严重」失信,1 家企业被定为「中等」失信,50 家企业被定为「一般」失信。

国家医保局官网截图

此后几年,在全面开展的同时,对制度的加强和优化也在同步进行。

2023 年 11 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向生产企业穿透,并加大信息披露力度等。

国家医保局官网截图

具体而言,自 2024 年一季度起,各省级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动态公告「特别严重」「严重」「中等」「一般」失信评定结果,国家医保局也将按季度公开有关情况。

同时,在组织国家集采和省际联盟采购时,充分考虑信用评定结果,对「特别严重」及「严重」失信企业实行不同程度的禁入或约束。

截至目前,国家医保局已经先后公布 12 期「特别严重」和「严重」失信评定结果。

国家医保局官网截图

而从今年起,这一信用评价制度,将变得更加严格。

据医保局最新会议透露,失信等级「一般」「中等」「严重」「特别严重」四档,将简化为「失信」「严重失信」「特别严重失信」三档。评价标准也将进一步收紧:

对于商业贿赂导致的「特别严重失信」由原先的 200 万以上调整为 100 万以上,「严重失信」由原先的 50~200 万调整为 50~100 万;

对于涉税违法导致的「特别严重失信」由原先的 1000 万以上调整为 250 万以上,「严重失信」由原先的 100~1000 万调整为 50~250 万,「失信」由原先的 10~100 万调整为 5~50 万。

其中,「特别严重失信」生产企业,将中止其全部产品在评价省份的挂网、投标资格,同时中止其涉案产品在所有省份的挂网、投标资格。

与此同时,省级集中采购机构要引导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违约行为,及时采取降价剔除虚高空间等有效措施,不再以慈善公益捐赠作为纠正方式。

加强失信责任穿透,评价处置应穿透至上市许可持有人。对于有效指证生产企业及涉案产品的配送企业和及时纠正失信行为的生产企业,在信用评价后视情节减免处置措施。(策划:z_popeye|监制:islay)



编辑:ifhealth 来源:丁香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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